3月29日上午,泊头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专项招聘事业人员见面会在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市22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通过专项招聘走上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根据沧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基层空编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通知》(沧人社字〔2020〕9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就业政策,为我市基层引进人才、充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专项招聘工作。
为了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专项招聘工作,泊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对全市基层空编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统计,共拟定齐桥镇王庄小学、文庙镇中心卫生院、解放街道等13家单位、27个岗位用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专项招聘。
泊头市共有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27人,在全市基层岗位分别从事支教、支医、扶贫和支农工作,他们立足岗位,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充分展现聪明才智,用心用情用力奉献基层、服务发展,为建设美丽泊头、经济强市奉献了青春并作出了贡献。
27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其中5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专项招聘)报考岗位根据服务期志愿服务的系统岗位而定,即:“支教”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小学教师;“支医”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基层卫生院;“支农”和“扶贫”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政府。专项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程序,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严格程序,最终22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进入基层事业单位到岗到位。
22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从事支医4人、支教1人、扶贫和支农17人,现分别安置到文庙中心卫生院2人、四营镇卫生院2人、齐桥镇王庄小学1人、寺门村镇政府2人、四营镇政府1人、郝村镇政府2人、营子镇政府2人、富镇政府1人、河东街道办事处3人、解放街道办事处3人、鼓楼街道办事处3人。
【来源:沧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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