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招聘网温馨提示
本平台不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每天发布精选职位信息,为你优先推送匹配企业,助你轻松找到好工作!请大家在找工作时提高警惕,凡涉及收取费用或扣押证件、几乎不面试就录取等情况仔细辨别,谨防受骗噢。如遇到问题可向我们反馈核实删除
本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
即刻关注,求职有我更轻松!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09bfdebae4e1e357b6b5e226d11f2899.jpg)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管理人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中共党员、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新媒体编辑与运营和PPT制作相关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薪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本人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每月3500元(含五险需由个人缴纳部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迎春巷11号(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06室),咨询电话:0879-2178006。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残疾证、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2023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初核。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三)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经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
应聘人员自行健康体检,体检医院为普洱市内具有体检资质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报告于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公示
对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信息、伪造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2202558。
本公告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doc
镇沅县中医医院
![](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09bfdebae4e1e357b6b5e226d11f2899.jpg)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
一、医院简介
普洱市人民医院镇沅院区(镇沅县中医医院)是一所政府主办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养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中医医院,是普洱市卫生学校的临床教学、实习医院。于2017年规划,2020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19日开办运营。医院总占地面积108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的面积为1.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床位400张,开放床位200张,现有在职职工220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医师54人,硕士研究生8人。共设科室24个。拥有GE64排螺旋CT,奥林巴斯电子超声胃肠镜、GELOGIQE11四维超声诊断仪、飞利浦DR、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4座GY2800D1—B2新型高端平底高压氧舱、智能药房及下肢康复机器人、盆底康复等设备。
二、招聘专业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眼科学及相同相近专业。
三、招聘名额
10人。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意识、学风正派、身心健康。
(二)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四)年龄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员。
五、人员管理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院办公室安排考核,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编内人员核定。
六、报名流程
有意应聘者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附个人简历)到普洱市人民医院镇沅院区(镇沅县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院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报名。
普洱市人民医院镇沅院区(镇沅县中医医院)院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简历,进行应聘人员学历资格筛选,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方式根据不同人员类型另行通知),面试完成后按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879-3053317。
电子邮件:zyxzyyyyb@163.com(邮件上注明:姓名+岗位+专业+学历)。
本次招聘长期有效,招满截止。
澜沧县公安局
![](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09bfdebae4e1e357b6b5e226d11f2899.jpg)
一、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一)警务辅助人员依法招录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履行规定职责和劳动合同约定。
(二)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警务辅助人员的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留置看护人员身份
(一)留置看护人员依法招录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履行规定职责和劳动合同约定。
(二)留置看护人员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留置看护人员的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留置看护人员主要职责为完成市监委留置看护任务,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三、招录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7名警务辅助人员(男性25名,女性2名)。其中,巡特警大队勤务辅警8名(限男性),看护队员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惠民点6名(限男性),酒井点3名(限男性)。注:惠民点和酒井点归当地派出所使用。
四、招录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勤务辅警、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拟录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除公安机关外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期未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11.有文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
12.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3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需考生本人到澜沧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由澜沧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招录公务员的内容进行命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入政审环节。
六、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
(一)政审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政审工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入职培训
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须进行10日入职培训,主要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警容风纪、警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八、待遇保障
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从严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通知》的标准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参照人民警察意外伤害险的标准给予购买意外伤害险。
九、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误考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书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除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外,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其他费用。
江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09bfdebae4e1e357b6b5e226d11f2899.jpg)
为充实交通管理队伍,江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6名交通辅警。
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招聘。
一、招聘岗位
1.内勤中队1名,限男性;
2.秩序中队1名,限男性;
3.事故中队3名,限男性;
4.整董交通劝导站1名,限男性。
二、岗位要求
1.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内勤中队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纪律性较强,具较强保密意识,能吃苦耐劳。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岁间,身高要求165cm以上,无明显文身。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三、薪酬待遇
县财政保障,交纳五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签订合同。
四、报名详情
1.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10日
3.有意者可携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交至江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勤中队(四楼)或投递至邮箱jjddjc@163.com。
4.咨询电话:0879-3722539。
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
![](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09bfdebae4e1e357b6b5e226d11f2899.jpg)
为进一步提高辅助开展消防工作的效能,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大队宣传文员1名,东城社区消防文员1名。
工作地点:宣传文员工作地点在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城社区消防文员工作地点在东城社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调剂。
(三)男女不限,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四)户籍:宁洱县常住户口优先录用。
(五)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六)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55米,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色盲、色弱,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的。
(七)遵纪守法,政治审查合格。无不良嗜好,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被公职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形。
(八)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法学专业优先录用。
(九)宣传文员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会操作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并且具备一定的视频剪辑能力。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根据消防救援队伍性质、任务的要求,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级别工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金等组成,消防文员在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后,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人均收入约4000元(含五险),工资收入随着工作年限、级别、职务晋升而逐步增加。
2.消防文员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因特殊任务节假日需加班的,给予一定加班补助。试用期不得请假。入职后第二年开始,根据工作年限长短,享受5至15天不等的年休假,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事假、病假等待遇,因公未能休假的安排补休或给予其他补偿。
3.单位根据季节需要统一发放工作制服,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4.消防文员可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同等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工会、各类优先等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0日。
报名地点:宁洱县凤凰路47号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副站长,联系电话:0879-3232723。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个人征信记录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个人体检报告(按事业单位标准入职体检)到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报名,或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至penexf@126.com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特别提示
1.此次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未委托其他单位、机构实施。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报名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5.最终解释权归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消防文员报名表(点击链接下载)
![](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3b63b94a74a22b3a66787b8df1f530e5.jpg)
发布招聘 / 商务合作 / 进求职群?
添加小编微信:yzp20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