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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纪委监委 东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公安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3名、公安辅警8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报考公安辅警岗位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考公安辅警岗位:身高要求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大于28,小于18.5为不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精神病史等。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1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登陆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102:88)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7月24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7:00。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缴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
3.开考比例: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公安辅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1.5∶1。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考试分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报考公安辅警岗位:
(1)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体能测试内容:身高、体重、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四项。男子合格线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青年男子三组”(50分)标准》1000米跑4分35秒,立定跳远2米21;女子合格线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青年女子三组”(50分)标准》800米跑4分30秒,立定跳远1米58。属于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线综合确定。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